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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5月起重罰機動三輪車上路

  從市綜合治理機動三輪車總指揮部獲悉,截至目前,已回購機動三輪車6.68萬輛。隨著4月30日的臨近,本市機動三輪車回購置換工作即將畫上"句號"。連日來,記者跟隨聯合執法人員治理時發現,四類違法行為仍被車主"忽視"。同時,執法人員也提醒還沒有回購的車主,盡快到所屬區縣政府回購點參加回購。5月1日後仍違法上路行駛的,將依法嚴格處理。

  違法1 簽協議還上路

  南京路營口道交口,一輛老舊的"三蹦子"進入執法人員視線。檢查發現,駕駛人已經和其所在街道簽訂瞭車輛回購置換協議,但還沒有交車。

  提醒:已簽訂回購置換協議的車主,不能再駕車上路。

  違法2 新車找人代駕

  同樣是這個路口,一輛新置換的殘疾人代步車被執法人員攔檢。代步車登記的名字卻並非駕車的中年男子,而是坐在車後座的中年婦女張大姐。

  提醒:代步車隻允許本人駕駛,不準外借他人或找人代駕。

  違法3 新車載客運營

  華龍道與新華路交口,執法人員攔檢一輛新置換的殘疾人代步車。駕駛人於某承認,他從建昌道附近拉瞭一名男乘客前往天津站,收瞭10元車費。

  提醒:對於利用殘疾人代步車從事非法運營的,將處以3萬元以上、10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
  違法4 私裝助力裝置

  執法中,執法人員還發現個別人為瞭載客運營,竟然將普通的人力三輪車私自加裝瞭助力裝置。

  提醒:改裝後的車輛上路行駛,同樣在被治理的范圍之內。



新聞來源http://tj.house.sina.com.cn/news/2014-04-28/09382707593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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